惠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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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简介

  

   惠农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11月迁至惠农区新区,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与纬四路十字路口西南处50米,辖区面积1088平方千米。

   近年来,惠农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以“三地法院”建设为指引,不断巩固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落实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和法院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队伍建设要求,谋思路、定举措、出实招,队伍建设实现新发展。

  一、法院队伍基本情况

  (一)内设机构和派出法庭基本情况。按照《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高法〔2019〕69号)文件内容,本院设立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10个内设机构,现有派出法庭3个,分别是:红果子法庭、河滨法庭和燕子墩法庭,与原有内设机构有变化的是撤销了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和纪检监察室。

  (二)人员编制情况。本院核定中央政法编制105个,工勤编制4个,实有中央政法编干警97名(其中借调至石嘴山市委政法委1名,驻村扶贫1名),工勤编干警4名。截止2021年12月16日,本院编制库中实有人员100人,有3名干警正在办理减编手续,包含退休干警2人和1名已调出干警。本院实有人员中(包括中央政法编制和工勤编制),年龄在50岁及以上的干警28人,占本院在编在职人员的27.7%;年龄36岁—49岁的干警23人,占本院在编在岗22.7%;年龄35岁及以下的干警46人,占本院在编在职人员的45.5%。

  (三)领导配置情况。本院共有党组成员8名,其中院长1名,为县处级副职,副院长3名,为乡科级正职,惠农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组长1名,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2名,其中1名为党组成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1名,执行局局长1名。核定本院各部门乡科级正职1名,乡科级副职17名,实有乡科级正职1名,为红果子法庭庭长,乡科级副职12名,分别为各内设机构及其他派出法庭负责人。

  (四)人员分类管理情况。本院核定员额法官职数40名,法官助理、书记员22名,综合管理类人员30名,司法警察13名。现实有员额法官34名,其中三级高级法官1名,四级高级法官10名,一级法官19名,二级法官2名,三级法官1名,四级法官1名;法官助理,书记员21名,其中法官助理12名,书记员9名;综合类人员30人,司法警察12名。

  二、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效

  我们努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稳步推进各项改革,成效显然。

  (一)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引领,队伍领导力进一步提升。一是牢记人民法院是政治机关的第一属性,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接受深刻思想政治洗礼,坚定理想信念,厚植为民情怀。二是以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为联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红色革命基地、聆听英模事迹报告、“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演讲比赛等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党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是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实施队伍素能、司法质效“双提升”工程,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干警宗旨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四是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团结配合,齐心协力,营造了清风正气、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二)以司法能力建设为举措,队伍战斗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专业化建设,广泛开展分层分类岗位培训,广泛开展案例研讨、庭审观摩、实务技能、岗位练兵竞赛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组织300余人(次)参加各类培训,今年9名干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把政治首关,2018年以来,公开选拔7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完成2批4名员额法官入额遴选工作,完成5名四级高级法官择优选升,27名法官按期晋升;完成18名综合类公务员、17名法官助理、书记员职级套转,11名司法警察职务套改,完成8名司法警察职务晋升,4名综合类公务员职级晋升,5名法官助理、书记员职级晋升;公开招录公务员22名、招聘书记员36名。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培训。完善“真干假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考核机制,修订《绩效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精准量化每名干警实绩表现,高标准完成各季度考核。注重在疫情防控、三大攻坚战、审判执行等重大任务一线锻炼年轻干警,三年来获得“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国家级表彰,先后涌现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人、受自治区级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21人,受市级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49人,受惠农区级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22人。二是打造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三位一体”的党员教育基地,三名员额法官被推选为政法模范、“宁夏政法系统百名先进典型”,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持续增强。疫情期间,派出107名干警、成立4个“临时党支部”深入20个村、7个社区进行摸排防控,选派3名干警长期驻扎在集中隔离点、防疫关卡,彰显了“关键时刻冲得上、危急关头豁得出”的政法干警形象和担当。

  (三)以党风廉政建设为载体,队伍约束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内各项法规,深化廉洁司法教育,健全司法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制,变传统监管方式为宏观的全院、全员、全过程监管、指导。二是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深度查摆整改“四风”问题新表现,持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工作,推动司法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决实现了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的目标任务,全院干警的政治觉悟进一步提升,思想观念进一步转变,作风形象进一步改观。

  (四)以主责主业建设为支撑,队伍内聚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一站式建设稳步推进,着力构建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改造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增设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诉调对接等服务窗口,进一步优化繁简分流,推进简案快审,实现纠纷“一站式”解决,“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在最高人民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质效评估中成绩突出,排名位居宁夏法院第一方阵,今年受到宁夏高级法院的两次通报表扬。二是落实“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在诉讼服务中心打造品牌调解室,让司法服务更贴近群众。设立速裁团队,打造温馨家事审判法庭,将诉前调解、案件繁简分流有机融合。三是诉源治理取得更大实效。三年来,我院收案共计15205件,审执结14816件,结案率为97.44%,2021年办案量为三年来最多。截止12月15日,共受理各类案件5487件,较2019年全年增长9.98%,新收各类案件5278件,较2019年全年增长10.86%,结案4828件,结案率87.90%。法官人均结案同比增长15.86%。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法官微信一键通”,被《人民法院报》称为“指尖”化解纠纷新模式。在乡村设立法官工作室,切实推广“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将矛盾纠纷化解的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充分发挥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杨连成法官工作室”的品牌效应,化解矛盾纠纷900余起(件),调撤率达64.05%,打通了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最后一公里”,红果子人民法庭被自治区高院授予“塞上枫桥法庭”并在全市做经验交流。四是搭建起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委托调解、律师调解、信访调解“五位一体”相结合的“诉源治理”工作新模式,与相关部门签署《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的合作备忘录》,对接人民调解组织“四张网络”,提升化解矛盾纠纷效能。邀请特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参与化解纠纷3034余次,调解成功2703件案件,平均用时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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