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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延伸司法服务 简案不简办

  
    今年3月,惠农区某物业公司经理李某来到惠农区法院立案大厅,称物业公司欲起诉小区25位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因案件涉及人数较多,且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立案庭两位法官当即向物业公司了解业主拒交物业费的详细情况。听取了物业公司的陈述后,又逐一向业主核实情况,得知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原因大多是:物业服务有瑕疵、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未签字、房子买来后一直未住、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小区内发生财产损失......故而不愿交纳或不愿足额交纳物业费。
    之后的20多天,立案庭两位法官多次分别与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进行沟通,向他们详细讲解民法典中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物业公司、业主各自的权利义务,指出物业公司工作中存在的瑕疵和业主抗辩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由,规劝双方换位思考,互相协助,共同管理好小区。最终,有20位业主交纳了物业费。

  了解到小区还有业主因相同原因未交纳物业费的情况后,两位法官想到如果将物业服务合同法律条文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常见的一些问题整理出来向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进行宣传,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应该会更好,即整理编印了相关宣传彩页,在小区公告栏内张贴并向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进行发放。

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惠农区法院把学习教育成果贯穿于审工作始终,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吴云霞 田生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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