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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官微]“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篇

  

  乡村振兴,农民权益是根本。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让亿万农民生活得更美好。打造“法护粮仓”工程,护航全国首批商品粮基地、首批现代农业示范区,人民法庭为“粮农、粮企、粮地”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在“中国大蒜之乡”“中国圆葱之乡”“中国辣椒之乡”率先设立农产品交易纠纷法庭,维护农产品交易秩序……打造数字化人民法庭、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农牧地区特色法庭、与走出大山的群众共谱“山海情”等等……处在新时代踏上新征程的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司法服务,满足“三农”司法需求,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人民法院闽宁法庭扎根移民安置区 创建塞上枫桥人民法庭

  案例点评: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人民法院闽宁法庭扎根移民安置区,率先在辖区建立“一室、两站、三中心”,提炼“三端六位”工作法,以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东西部协作,与走出大山的群众共谱“山海情”;继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近三年服判息诉率94.9%。

  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人民法院闽宁法庭扎根移民安置区,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前沿哨”“桥头堡”作用,厚植民生底色,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建设,努力为闽宁镇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保障。

   一、多措并举,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积极将诉服窗口前移,工作重心下沉,率先在辖区建立“一室两站三中心”,并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流程。继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推出“三端六位”工作法,将多元解纷触角延伸到基层“神经末梢”。借助“网格员+警格员”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法官+警官+村组干部+特邀调解员+N”协同联动化解机制,风险防范、纠纷化解基本实现无死角全覆盖,家庭纠纷不出组、邻里矛盾不出村。近三年,法庭委托诉前调解成功案件290余件。2021年自治区高院授予闽宁法庭“塞上枫桥人民法庭”荣誉,法庭工作被写进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二、守护脱贫攻坚成果,护航乡村振兴再发力

  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便捷、高效的司法诉讼服务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庭在助力脱贫攻坚、护航乡村振兴中职能定位。一是调判结合妥善化解政府扶贫贷款、村级互助资金纠纷,确保扶贫资金持续高效利用;二是开通涉农业生产类案件绿色通道,协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化解此类纠纷,确保不误农时、农事;三是推进诉前保全在土地流转、劳务纠纷案件中的应用,避免判决文书成为一纸白条,守护移民群众的钱袋子;四是为伤残、高龄等出行困难当事人办理上门立案、巡回审理,依法开展司法救助确保弱势群体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几代法庭人下田间、走地头,钻牛棚、进羊圈,为闽宁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优质司法服务保障。近三年闽宁法庭受理案件服判息诉率94.9%,无一例上访案件。

  三、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以“塞上枫桥人民法庭”建设为契机,主动融入镇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一是升级诉讼服务大厅,完成立案、审判、普法宣传等区域的调整布置,打造功能完备、亮点鲜明的智能化法庭。二是积极争取镇党委、政府支持,建立与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村委会共同参与的综治联席会议制度和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定期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会商研判,及时联动化解。2021年参与联合化解存在群访、有治安隐患案件9起,涉诉案件3起。三是进一步拓展司法便民渠道,深入推广云庭审系统、法院调解平台、微信视频等信息应用平台,开展线上、云间诉讼服务,开通乡音热线、设立E+移动微法庭,实现咨询、立案、庭审、送达全过程线上进行。

  四、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纲,推进普法宣传

  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蒲公英效应。针对辖区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纠纷居高不下,家暴、天价彩礼、未成年人抚养教育缺位等涉及民生的问题频发的情况,拣选具有代表性案件巡回审判,让驻地群众零距离旁听庭审,发挥司法审判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努力让司法审判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全年开展巡回审判26次,进企业、社区、集市开展集中宣传11次,开展法治进校园5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3000余份。

  原文载于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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