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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日报】我为群众办实事 | 最长欠款达13年!这个老赖的16起案件同时被法院执行!

  

  “谢谢法院的执行干警,让老赖把欠信用社十几年的借款还了!”11月24日,石嘴山市某信用社的负责人向法院执行干警表示谢意。

  近日,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了16起同一被执行人案件,案款达22万余元。

  2008年,被执行人周某甲因脱水菜加工资金周转困难,向该信用社申请借款2万元。

  但借款到期后,周某甲一直未能还款。同时,周某甲还拖欠多人蔬菜、化肥等货款20余万元。

  后经申请人催款无果,将周某甲诉至惠农区人民法院。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周某甲,走访周某甲的脱水蔬菜厂和住址,但周某甲始终下落不明。

  直至今年7月,执行干警通过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得知尾闸镇尾闸街供电局旁的楼房系周某甲购买,现因109国道扩建,该房屋即将拆除。得知情况后,执行干警火速赶往尾闸镇了解情况,但周某甲已经将房屋出卖抵顶第三人周某乙,据了解,周某甲与周某乙为父子关系。

  随后,执行干警向尾闸镇人民政府出具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找到周某乙并通过其联系到了被执行人周某甲,经过执行干警的劝导,告知双方利害关系,最终双方同意签订协议书,将房屋拆迁款用于支付周某甲的案款。至此16起同一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执行完毕。(宁夏日报记者 张涛/文 图片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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