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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良性互动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持续优化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发挥惠农区人民法院河滨法庭“塞上枫桥法庭”的工作经验,为辖区民营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法治服务,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实现妥善化解劳资纠纷、建设工程等矛盾纠纷,促进辖区企业规范经营、用工的工作目标,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惠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在惠农区人民法院河滨人民法庭联合成立“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中心”,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构建市域治理良性互动机制,从源头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充分发挥管委会组织优势和法院专业优势,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于未萌、止于未诉形成优势互补的多元解纷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开发区企业诉讼活动中涉及的法律问题、预涉诉纠纷召开调研座谈会、联席会议,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预防涉诉纠纷。对辖区涉及重大群体利益、重大项目实施等影响面广、关注度高的案件,管委会与法院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法院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争取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妥善化解。

(二)发挥联机制。管委会、法院针对开发区辖区内涉企业纠纷、群体性纠纷、重大案件纠纷案件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会、研讨会,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法院对开发区企业的诉讼案件,畅通快立、快审绿色通道,支持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

(三)把非诉纠纷解决挺在前面。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等方式解决好各类矛盾纠纷,防止把矛盾简单推向法院,过度依赖司法机关。

(四)建立巡回法庭制度。充分发挥法庭巡回审判便民利民的优势,有针对性的将一些对企业生产经营有示范效应的案件放在园区内开庭审理,邀请相关企业管理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五)形成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新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管委会、法院要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发挥法治稳预期、利长远、固根本的保障作用。

法院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确保“应立尽立、应立快立”,大力开展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服务,解决各类市场主体异地诉讼难问题。牢固树立依法平等保护理念,依法保护各类商事主体及企业家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与政府部门协作配合,研判会商营商环境重大问题,推动形成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构建业务能力同步提升机制。管委会、法院共同努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组织,不断提升机关、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形成良性互动的能力提升机制。

1.联合开展专项调研。诉讼案件和社会治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共同开展调研,并及时将调研转化为统一司法裁判尺度的积极成果,为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创造新经验。

2.开展业务培训合作。共建教学实践机制,定期组织相关企业旁听案件庭审。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或讲座,也可采取旁听庭审、案例研讨等形式丰富培训内容。管委会、法院举办培训时,可邀请相关工作人员授课。

3.举办法律知识系列讲座。管委会、法院定期举办法律讲座,对企业在市场运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具有普遍性的法律风险及时梳理总结,分析原因并提出法律建议,引导企业及时预防和化解各类风险。

4.聘请联络员制度。聘请开发区相关企业负责人为涉企业纠纷案件联络员,配合、协助法院开展涉诉案件的调解、审判、执行,以优质法律服务提升石嘴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营商环境。

三、组织保障

(一)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由管委会、法院联合召集,主要领导共同参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通报联动工作情况,研究推进法治共建工作。

(二)建立沟通协调制度。对于个别案件、重大案件和重大紧急矛盾纠纷,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召开通报会、协调会、座谈会、研判会等形式,共同会商工作,研究解决问题。

(三)建立联络员名单制度。建立联络人名单制度,确保相互联络路径顺畅。联络变动的,要及时确定新的联络人并相互通报。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5日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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