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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竹叶同志先进事迹

  

  闫竹叶,女,汉族,大学本科学历,1974年11月出生,1998年12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惠农区人民法院燕子墩法庭庭长。在法院工作的23年里,她始终坚持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地谱写着爱岗敬业的篇章,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对党忠诚、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因工作业绩突出,2015年荣获全市法院办案能手;2017年荣获全市法院优秀家事审判法官;2018年荣获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被授予个人三等功;2019年荣获全国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

  加强学习强素质,秉承初心担使命

  闫竹叶同志在政治上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忠诚履职,秉公办案,无私奉献,清正廉洁,赢得了同事和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推心置腹做沟通,春风化雨解纷争

  婚姻家庭案件,是是非非纠缠不清,几乎每一起家庭纠纷都伴随着一地鸡毛的生活琐事。在工作中,她充分发挥女法官耐心细致的优势,创新了“三心调解”法及“自我拷问”调解方式,以真诚之心温暖当事人,以理性之心抚慰当事人,以公正之心说服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她找准案件的切入点,让当事人拷问自身“我需要的是什么、希望对方什么样”,怎么样更有利于案件审理和纠纷的解决。调解前她耐心地听取双方的意见,调解中控制好方向和主题,穿插讲解法律法规,帮助他们找出矛盾的症结所在,唤起他们对婚姻的情感和责任,挽救了许多因为赌气、双方互不相让而濒临解体的家庭。几年来,她主审或参与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200余件,调解撤诉率达到55%以上,其中审结的395件婚姻家庭类案件中,有235件以调解或撤诉的方式结案,判决的无一发回改判。

  执法为民显成效,促进和谐保稳定

  在人民法庭工作,不可避免的接触到许多涉农纠纷案件,她深知,处理这类案件如果不注重调解,不调查案情,则农民利益很难得以保障。2021年2月底,在处理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时,考虑到马上就到春播时节了,农时不能耽误,她耐心、细致地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经过推心置腹的沟通交谈,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后施某愿意对马某的投入给予适当补偿,马某也表示同意解除合同,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离开法庭的时候,马某说:谢谢你,闫法官,你是一个好法官!自己的付出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她很高兴,同时也感觉人民对司法公正的期盼和信任,肩上的责任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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