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太感谢你们了,你们发放的钱真是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太感谢法官了,法院转来的钱我已经收到了!”这是来自两位收到司法救助金的申请人在法官到家回访时发自肺腑的感谢。12月13日,惠农区人民法院走进申请司法救助金的当事人家中进行回访,询问司法救助金发放情况及目前生活困境,并就相关法律问题对他们进行答疑解惑。
2021年12月某日,在惠农区落石滩农牧场的一处荒滩地处,李某某因琐事辱骂贺某某并抓扯其衣领,双方在拉扯推搡中,致贺某某倒地面部受伤。贺某某以与李某某身体权纠纷执行过程中面临生活急迫困难为由,向惠农区法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经审理查明贺某某家庭成员共计三人,贺某某为肢体四级残疾,精神二级残疾,系农村低保户,且患有癫痫需药物治疗,其父亲贺某无固定收入,靠打临工维持家庭生活;贺某某母亲马某无收入,专人照顾贺某某生活;其确系生活困难,符合救助规定,故决定对贺某某予以司法救助,目前该司法救助金已发放到位。
马某某在与赵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执行过程中,因赵某某无财产可供执行,而马某某又面临生活急迫困难,向惠农区法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马某某常年在外地打零工,妻子马小某因患有慢性病需长期服用药物,每月依靠二人的低保收入维持生活,生活确属困难,符合救助规定,故决定对马某某予以司法救助,目前该司法救助金已发放到位。
2022年以来,惠农区人民法院决定给予生活确实困难的救助申请人司法救助金十六万余元,被救助的申请人中包含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是人民法院用“真金白银”兑现司法为民的庄重承诺,也是为社会弱势群体纾解民困的重要举措,不仅让能动履职彰显了司法温情,也是“我为群众办事”的生动实践。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下一步,惠农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完善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多方协作,整合社会资源,全面梳理、精准排查救助线索,梯次化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传递司法温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