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件起源于拖欠租赁费的纠纷,被执行人陆某曾在惠农区承包工程,拖欠惠农区某挖机出租站50余万元租赁费始终未支付,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陆某更是“人间蒸发”。
近日,惠农区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一条来自申请执行人的关键线索:消失许久的陆某出现在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面对路途遥远、异地执行难度大的现实困难,惠农区法院执行局当机立断,迅速联系当地法院核实线索,制定异地执行方案。抵达海门后,执行干警们顾不上一千多公里的舟车劳顿,第一时间与当地法院取得联系。海门区法院充分发挥“全国法院一盘棋”的协作精神,迅速调配警力和车辆予以支援,为此次行动注入了强大信心。
为了不打草惊蛇,行动定在了清晨六点,当城市大多数人还在睡梦中时,两地法院的执行干警已在陆某的住所地蹲守。初春的清晨依然寒气逼人,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耐心蹲守,目标人物陆某终于现身。就在执行干警亮明身份、出示证件的那一刻,原本悠闲的陆某突然转身就跑,企图再次逃避法律制裁,然而陆某刚跑出没多远,就被执行干警迅速控制,最终被强制传唤至当地法院。
坐在调解室里的陆某仍抱有侥幸心理,面对执行干警的严厉训诫,他虽承认了拖欠款项的事实,也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但始终以“暂时无力支付”为由推诿拖延。鉴于陆某长期规避执行、且在本次执行过程中抗拒执法的恶劣情节,其行为不仅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衅。为维护法律尊严,执行干警依法对陆某采取异地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此次千里之外的雷霆出击,不仅得益于惠农区法院执行干警不辞辛劳、攻坚克难的韧劲,更离不开海门区法院的通力配合,生动诠释了全国法院“一家亲”、协作破解“执行难”的决心。逃避不是出路,失信寸步难行。惠农区法院此次行动警示所有被执行人:法律尊严不容挑战,任何试图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终将换来严厉的后果,只有主动履行义务,才是唯一的正确选择。(供稿:丁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