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以来,惠农区法院积极落实“以保全促调解”工作机制,坚持将诉讼保全作为撬动调解、促进履行的关键支点,对符合条件案件主动引导当事人申请保全,以保全促沟通、以保全促调解、以保全促履行,实现“保全、调解、履行”实效,力求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保全发力破僵局 主动履行解纠纷
“杨法官,保全了以后石某一直在联系我方当事人,昨天已经把欠款全部给清了,我下午就来撤诉,你们效率太高了。”原告罗某的代理人电话告知了承办法官这一消息,声音难掩激动。
原告罗某与被告石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石某以父亲看病、家庭支出等原因多次向罗某借款15000元。经罗某催要,石某向罗某返还了借款2000元后便不再接听罗某电话,罗某联系石某无果,无奈诉至区法院。诉讼中,承办法官通过电话、邮寄、短信等方式均未能联系到石某,后承办法官通过系统查询,石某并无其他关联案件,于是建议罗某采取诉讼保全的方式促使石某现身。罗某采纳了承办法官的建议并申请财产保全,承办法官及时作出保全裁定,依法冻结了石某名下的银行账户。保全措施作出次日,石某主动联系了罗某,希望可以协商解决纠纷。考虑到本案标的较小,承办法官积极与石某沟通,进行释法明理工作,经双方沟通协商,石某一次性还清了借款,罗某随即撤诉,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账户冻结促转变 物业欠费一朝清
“我们还是第一次通过保全的方式来调解案子,这个当事人之前不好联系,没想到还能一次把物业费清了,以后如果有合适的案子,我们还来保全。”物业公司员工孙某对承办法官说。
2016年某物业公司入驻惠农区某小区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马某系小区业主,自2017年起,马某房屋便常年处于空置状态,物业公司一直未能与马某取得联系。2022年马某将房屋出租,但租户以物业费已经交付业主为由拒绝承担物业费,经多次催要未果,某物业公司诉至惠农区法院。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与马某取得了联系,但马某以工作繁忙、人在外地为由拒绝沟通,案件一时陷入僵局。鉴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承办法官与物业公司沟通,建议其通过保全的方式化解纠纷,物业公司遂申请财产保全,后惠农区法院足额冻结了马某的财产。账户冻结后,马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支付物业费,希望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积极与双方进行沟通,物业公司也同意减免部分物业费。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马某一次性交纳了欠付的物业费,这起物业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惠农区法院始终坚持将保全措施挺在前、调解工作做在前,以保促调,让纠纷一次性化解,切实减轻群众诉累。下一步,惠农区法院将持续深化这一工作机制,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让公平正义以更快速度、更低成本实现。(供稿:代勇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