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0日,迎着漫天的沙尘,惠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区分局、惠农区综合执法局以及惠农区春晖社区,对申请执行人刘某居住的惠农区南大街一房屋楼顶的广告牌进行拆除。
2016年刘某与石嘴山市某广告公司签订了《广告牌设置场地租赁协议》,石嘴山市某广告公司租赁刘某居住的房屋楼顶10年用于广告发布,但2018年因该房屋楼顶防水及产权问题,合同无法继续履行。2023年1月,刘某向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石嘴山市某广告公司拆除该房屋楼顶的广告牌。经审理,惠农区人民法院判决石嘴山市某广告公司拆除该楼顶广告牌并将屋顶恢复原状。
判决生效后,石嘴山市某广告公司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刘某遂向区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考虑到该房屋位于城区中心地带,周边行人和车辆众多,且放置多年无人维护,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便多次联系广告公司与其负责人协商,要求其尽快拆除广告牌。
区法院执行局联合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区分局、惠农区综合执法局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勘查、风险评估等工作,制定了周密细致的执行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执行安全有序进行。却不料4月19日,惠农区刮起了沙尘暴,天气情况恶劣,无法进行高空作业。4月20日,天气稍有好转,却依然是黄沙漫天。因为天气预报显示4月21日开始惠农区会有连续两天的降雨,为了不影响居民的生活,及早排除安全隐患,执行局联合各部门立即开始着手拆除广告牌,经历了连续8个小时的拆除工作后,广告牌被安全拆除。
该案件的顺利执结,保障了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也体现出了各部门间的互帮互助、协同配合、联手攻坚克难的决心与信心。惠农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始终秉承着司法为民的宗旨,维护司法权威、彰显人文关怀,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