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别拘留我爸,我现在就还钱。”凌晨,石嘴山市拘留所外,被执行人哈某的儿子焦急地拦住执行干警,主动提出还款方案。
  此前,周某与哈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惠农区人民法院判决,哈某需偿还周某13万余元借款。但判决生效后,哈某不仅未主动履行,面对执行法官送达的文书、多次催促,只是耍嘴皮子,承诺还款却屡屡爽约,最终干脆玩起“躲猫猫”,电话不接、行踪隐匿,妄图一拖再拖,逃避义务。
  10月19日21时许,申请执行人周某联系到区法院执行局干警,称其看到了哈某。执行干警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成功将其控制并拘传回执行局。
  调解室内,执行干警对哈某进行了耐心的释法明理,督促其主动履行,并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哈某仍以“没钱”为由,试图继续拖延。见其仍无履行意愿,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当晚,执行干警将哈某送往拘留所。
  哈某的儿子在得知父亲被拘留后,凌晨23时急匆匆赶到拘留所门口,找到执行干警请求先支付部分案款,剩余案款承诺按期付清,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鉴于哈某已部分履行义务且态度转变,区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对其的拘留措施,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法官说法
  司法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中,被执行人哈某原本有能力履行却屡次爽约,甚至逃避执行,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法院干警采取拘留措施,就是要让被执行人意识到,法律权威不容挑战,生效裁判必须履行。诚信立身,守法为本,切勿因一时侥幸,付出沉重代价。(供稿:丁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