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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人民法院“活查活封”机制入选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

  
 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2026年第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全区共遴选8项先进改革举措予以全区推广,其中惠农区人民法院探索构建的“活查活封”柔性执行机制成功上榜,成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标杆举措。

  聚焦痛点破局,破解“一封了之”固化难题

  在涉企执行案件中,如何平衡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维护,是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涉企执行工作绕不开的难题。以往“一封了之”“一冻到底”的刚性执行模式,极易导致涉案企业生产停滞、经营受挫,甚至引发企业倒闭、员工失业等连锁问题。

  结合惠农区企业数量多、行业类型广、经济结构复杂的实际情况,惠农区人民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创新推行“活查活封”柔性执行机制,构建起“源头防控、全程护航、精准施策”的涉企执行工作新路径,努力实现“执行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稳定一批就业”的司法治理成效。

  前置精准施策,平衡权益保障“量体裁衣”

  积极打破传统执行工作惯性,将柔性司法服务前置至立案、审判、财产保全全流程,不等到执行环节被动处置企业资产,从源头降低司法程序对企业经营的冲击。在案件审理阶段,法官主动研判财产保全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合理确定保全范围、保全方式。

  同时,建立“一企一策”分类评估处置机制,根据企业经营现状、偿债意愿和发展前景,区分三类情况精准施策:对经营正常、配合度高的企业优先适用“活封”措施;对暂时陷入经营困境,但具备发展潜力的企业,量身制定分期履行、和解履约方案;对恶意逃废债、拒不配合的失信企业,则依法采取刚性强制措施。

  依托保全前置调解模式,坚持以保全促和解、以和解促履行,推动大量涉企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例如,对日盛公司、晶体新能源、建龙公司等信用良好的企业,积极搭建调解平台,成功化解多起系列涉企纠纷,有效避免诉讼程序过度推进对企业经营造成的叠加冲击。

  秉持“放水养鱼”理念,杜绝“竭泽而渔”式执法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坚持能“活封”的绝不“死封”的工作原则,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核心生产经营能力。对生产设备、原材料等核心生产资料实行动态查封,允许企业在监管范围内正常使用、持续生产;冻结企业基本账户时,精准测算并预留工资发放、水电缴纳、原材料采购等必要运营资金,坚决杜绝企业因法院执行陷入全面停摆。

  创新财产置换机制,支持企业以等值、无争议、易变现的自有财产,置换被查封的核心生产资料,全力保障生产线稳定运转。对确需处置的财产,通过变价、议价等方式缩短处置时间、降低成本,实现财产价值最大化。

  在信用惩戒方面摒弃“一刀切”模式,推行“三审三查”审慎惩戒机制,严格审核企业违约主观恶意、实际经营状况及社会影响。对仍正常生产、具备自救能力和发展前景的困境企业,依法给予履行宽限期,暂缓纳入失信黑名单;企业按期履行义务或提供有效担保后,24小时内快速完成信用修复,切实避免企业因一次失信而彻底断了融资活路。

  实现多方共赢,稳定市场主体发展信心

  依托“活查活封”工作机制,先后妥善处置多起标的额大、案情复杂的涉企执行案件,既全力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又助力涉案企业脱困发展,同时守住就业民生底线,实现多方共赢。其中,氟峰公司8.75亿余元系列执行案件以分期履行、柔性和解方式逐步化解,累计兑现案款3485万元;兴华钢铁3400万元涉案款项已到位1000万元;启玉生物65件劳务工资纠纷,目前已办结50件,剩余案件按计划有序推进。

  这些案件没有简单“一封了之”,而是在保障申请人权益的同时,给企业留出喘息和自救的空间。结果是案件自动履行率同比提升,执行和解率明显上升,有效保住了企业生产线、员工岗位和市场订单,一批濒临倒闭的企业得以“缓过劲”,上千个就业岗位保住了,背后上千个家庭的生计也有了着落。更重要的是,这让市场主体真切感受到:法治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有温度、有底气的营商保障。

  下一步,惠农区人民法院将持续迭代优化“活查活封”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善意文明执行举措,统筹兼顾司法力度、温度与办案质效,以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为奋力开创高质量赶超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供稿:叶萌、马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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